公司名称– 公司名称必须获得批准,才可以着手成立一家香港公司。阁下欲成立之有限公司名称不能与现有公司相同,亦不能选用与政府部门相似的名称,一些特别的机构如银行、商会等,或一些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有误导公众成份的名称,均不可注册
董事– 每一个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公司必须有至少一名董事。最少要有一名董事,董事的最高数量无限制。董事可能是一个人或一个公司。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和不需要在香港居住。董事必须至少18岁,绝不能破产或任何不当行为而被定罪。董事并没有要求要成为股东,董事会会议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举行。
股东– 一个香港私营有限公司,可以有最少一个,最多50名股东。对股东的居住没有任何要求。董事和股东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人。股东必须至少18岁,可以属于任何国籍。股东可以是一个人或一个公司。允许本地或外资持股100%。股东代理人委任是允许的。股东大会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举行。
公司秘书– 委任一名公司秘书是强制性的。公司秘书必须由长居于香港的人仕或由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出任,可由董事兼任;如公司属一人公司,则不可由董事兼任秘书。
法定资本– 法定资本(如果完全发出)是股东承担的最大的金融负债。在一般情况下,授权资本为港币10,000元,每股面值1.00港元(可设置的最低面值为0.01港元)。成立公司后的任何时间, 法定股本均可增加。
注册办事处地址– 为了注册一家香港公司,你必须提供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香港本地地址。注册地址必须是一个物理地址,不能是邮政信箱。
公共信息– 根据香港公司法, 公共信息为关于公司人员,例如董事,股东及公司秘书的数据,它强制性要求提交公司人员的详细信息于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。如果你想保密,你可以透过专业公司委任代名人股东提名董事。
税项– 企业所得税(利得税),即是按香港注册公司在香港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课税的16.5%的利得税。香港奉行领土为基础的税收,即产生或源自香港,香港没有资本增值税,股息预提税,或在香港的商品及服务税/增值税。对企业税收的更多细节,请参阅香港公司税务指南。
持续遵守– 这是强制性要求公司准备和维持帐户。必须由香港会计师帐户每年审核,并将经审核账目和报税表每年提交税务局。每家公司须提交公司注册处的周年申报表,并支付年度注册费。商业登记证应续期,届满前一个月或每三年一次,视情况而定。周年大会(AGM)应每年举行一次。股东周年大会应在成立的日期不超过15个月后,经过一周年大会及未来18个月内举行。以代替周年大会的书面决议是允许的。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年度遵守香港公司指南。